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夫妻吵架从7楼扔下佛像香炉男子因“高空抛物”获刑一年六个月
2020-07-21 17:23:53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那娜 佘雨桐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7月21日讯(那娜 记者 佘雨桐)夫妻吵架一言不合就将多件铜制物品从7楼掷出,将被害人关某和张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不同程度砸坏。近日,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对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高空抛物”案件进行宣判。据悉,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施行后,滴道法院判决的首例高空抛物入刑案件。

  2020年1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田某与妻子刘某在7楼的家中发生争吵,当时刘某站在窗边,田某拿观音佛像扔向其妻子时,观音佛像将窗玻璃砸碎,部分破碎观音佛像飞出窗外。随后田某打开窗户将香炉、铜制佛像等物品扔出窗外,将被害人关某和张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不同程度砸坏。

  1月17日清晨,田某下楼发现将他人车辆砸坏,主动向关某及张某承认是自己所为并同意予以赔偿。在公安机关前来处理此事时,田某亦主动承认并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被告人田某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被告人田某在公安机关调查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田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田某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田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姜继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