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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检察蓝”保护黑土地 “荒芜之地”变成一片“绿海”
2020-09-17 09:17: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郝雪冬 李鑫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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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9月17日讯(郝雪冬 李鑫 记者 佘雨桐)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检察院对该院2019年一起不起诉案件进行回访,“看!都长起来了!过年我们就要种粮食了。再等上两年就能把这片耕地完好无损的交给村民了。”当事人薄某指着眼前一片土地说道。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年前曾经堆满建筑垃圾、荒草不生的耕地如今已是绿草茵茵。

修复前堆满建筑垃圾被破坏的耕地。

  2019年,铁锋区先锋村的4户农民上访至相关部门,称其4人承包给铁锋区某民营建筑企业主薄某的21亩耕地因堆放建筑垃圾、工程废料而地力尽毁、无法耕种。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很快被移送至铁锋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薄某于2011年从先锋村4名农民手中承包了21亩耕地用于种植玉米。2016年,薄某将该地转包给其弟弟薄某某继续耕种。时任建筑企业主管的薄某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承包期间改变耕地用途,陆续将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废料倾倒入耕地中,破坏了耕地的土壤结构。经司法鉴定,该片耕地已丧失耕种功能。

被破坏的耕地逐渐恢复原貌。

  面对这起涉及耕地保护、涉及农民根本利益、涉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三涉”案件,该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们陷入了“多难”境地。考虑到这是一起上访案件,被告人薄某某是本地民营企业的主管人员,案件所侵犯的法益又是极为宝贵的耕地,如果一诉了之,薄某某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但是耕地怎样恢复,农民损失谁来承担,民营企业如何正常运转?为此,该院经过认真研讨形成了惩罚与保护相结合的办案方案。

  首先,由办案检察官就薄某某赔偿耕地损失问题进行协调。办案期间,经过反复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土地赔偿协议。由薄某一次性赔偿4户农民人民币44万元,并继续由薄某租种涉案耕地三年用于恢复耕地种植能力。其次,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自然资源局等专业人员参加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对办理该案的意见和建议,就该院拟对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意见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最后,该案经检察委员会慎重讨论决定,以薄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结了,农民的赔偿款拿到了,薄某所在的民营企业正常运转着,可那片被破坏的耕地怎么样了?”大家都在惦记着它。近日,该院党组书记石伟斌亲自回访、实地核查办案效果。

  据了解,不起诉决定作出后,薄某某委托其哥哥薄某先后雇佣十余名工人清除了耕地中400余车建筑垃圾和工程废料,并购买200余车优良土壤对耕地进行回填。经过平整土地、育土种植,终于将这块“荒芜之地”变成一片“绿海”。据悉,按照薄某的计划,这片耕地将于明年种植水稻,用以检验土地地力恢复情况。同时,他还向检察官们承诺,一定会将耕地恢复如初,完完整整地交还给农民。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