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8日讯(记者 佘雨桐)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开启以涉民生案件为主的集中执行行动。自集中执行开展以来,已累计腾退房屋15处,拘传19人,执行到位金额26.41万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17件,现场给付案款执行完毕2件。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慎受伤,诉至法院请求雇主赔偿,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给付12万元赔偿款。但在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一直不履行给付义务,刘某某承受着身体上和经济上的双重伤害。无奈之下,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摸清了解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以及财产状况后,找准执行时机,于9日清晨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析理、耐心劝说,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严重后果,当场给付2万元执行案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案款于两年内给付完毕。同时,为保证偿付能力,被执行人家属为剩余案款提供了担保。
在执行萝北农村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与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借款时抵押给银行的15个车库,实际已经售出,如何既能实现申请人的债权,又能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经讨论研究,执行干警组成腾退小组对15个车库进行腾让。腾退现场,执行干警详细阐明拒不腾退的法律后果,对存在异议的人员进行答疑解惑、思想疏导,在强大的法律震慑和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15个车库得以顺利腾退。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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