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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非法采矿获刑 追缴违法所得加修复费等500余万元
2020-12-24 16:30:49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贺 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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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2月24日讯 (张贺 记者佘雨桐) 23日,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召开以“保护河道,共享自然”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

庭审现场。

  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岳某等五人犯非法采矿罪,于2020年6月24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又于2020年8月24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于2020年10月21日依法进行了合并审理。被告人岳某、靳某、林某、周某、张某在哈尔滨市双城区兰棱镇胜阳村拉林河旁,利用已转让给他人的《河道采砂准采证》,于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多次非法采砂并对外销售。共计非法开采河道砂6万余立方米,价值人民币290余万元。五被告人非法采砂的行为破坏矿产资源,影响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公共利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矿罪。同时该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属于环境违法侵权行为,对其毁坏的生态环境,依法应当由其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

  2020年11月2日,双城区法院依法对五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五被告人犯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五被告人违法所得共计250余万元,上缴国库。同时判令五被告人补偿砂量价值、缴纳河滩修复费等共计250余万元。

  近日,本案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裁定维持原判,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