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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营”发展!东北三省一区政务服务“区域通办”
2021-01-08 10:54:54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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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龙视新闻联播报道 1月7日上午,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三省一区举行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合作签约仪式。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共同签署了《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

  东北三省一区签署的《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合作框架协议书》,从明确“区域通办”事项、设立网上“区域通办”服务专区和线下“区域通办”服务专窗、自助服务区和自助服务终端、建立“区域通办”运行机制和兜底服务模式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逐步实现三省一区政务服务跨省域协同发展。

  01 梳理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的“区域通办”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实现事项办理规范化,建立“区域通办”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第一批以100项左右高频事项为重点,后续逐步调整完善。

  02 分别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吉林省“吉事办”网上办事大厅、辽宁政务服务网、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及黑龙江“全省事”、吉林省“吉事办”、辽宁省“辽事通”、内蒙古“蒙速办”移动端上设置三省一区区域通办专栏——“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服务专区”,推进三省一区网上政务服务互联互通。

  03 依托三省一区县级以上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区域通办”服务专窗、自助服务区和自助服务终端,通过“收受分离”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机制,推行“窗口申报”和“自助申报”相结合的“区域通办”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区域通办、联办,逐步实现全覆盖。

  04 按照“异地受理,异地办理”“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等不同模式,建立“区域通办”运行机制,完善异地收件、专区专窗运行、远程会商、资料寄递、证照及审批结果发放、监督管理、互信授权、责任追溯等制度,规范“区域通办”业务运行。

  05 对暂未纳入“区域通办”但群众有实际需求的事项,建立兜底服务机制,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引导、代办帮办等服务,推进办事结果实时推送、双方互认。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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