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4日讯(付建国 记者 佘雨桐)晚自习休息期间,多名同学一起玩沙包,一同学在扔沙包时,不小心打到了另一同学的眼睛,治疗费花了很多钱,后因赔偿事宜,被打同学将对方和学校一同诉至法院。近日,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此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母亲一次性赔偿原告40000元,原告撤诉。
原告小姜与被告小李系大庆一中学的同班同学,且平时两人关系甚好。2020年10月23日,在晚自习课间休息时,老师回办公室取材料,他们二人与其他同学,一起玩起了沙包游戏,结果小李在扔沙包的过程中,一不小心打到了小姜的右眼上。事发后,老师让同学带小姜去医务室检查,并打电话告知其父母。
小姜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其为右眼眼球挫伤、右眼外伤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右眼玻璃体积血。住院治疗,眼睛虽然得到了有效康复,但是仅医药费就花去家里4.5万元余。
出院后,小姜的母亲多次找小李的父母及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协商处理有关损害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小姜于2021年1月8日将小李及学校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6万余元。
立案后,因疫情双方无法来到法院,为不让疫情影响当事人诉权,法官贾彪建议各方使用“云间”庭审系统网上开庭,但被告以不会网上操作为由拒绝“云”审判。为确保庭审如期进行,贾法官再次征求各方意见,在微信群开庭。
2月4日上午9时,庭审如期进行,各方“话聊”,纷纷表达了各自观点。原告代理人认为,直接伤害行为与学校未尽管理职责,二被告均应担责。被告小李代理人辩称,沙包游戏属于文体活动,根据民法典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责任自担,因此无赔偿义务。被告学校认为,纠纷发生在休息期间,活动是学生自发组织,与学校无关,校方不应担责。
在庭审中,倾听各方意见后,法官贾彪总结三方争议焦点,但考虑到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即小姜、小李仍在被告学校上学,关系闹僵了,对孩子未来可能并非是件好事,不利于孩子成长,于是其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对三方展开说服教育。
经过多次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即由被告小李一次性赔偿原告小姜各项损失共计40000元。
协议达成后,被告小李母亲当即以微信转账方式将40000元给付原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