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网2月5日讯(记者 孙英鑫)2月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第75场新闻发布会,除通报疫情动态,还围绕“黑龙江省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以及“绥化市妥善安排结束隔离和治愈出院人员生活”介绍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盖小兵介绍,在疫情管控期间,一线社区工作人员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力量,为了保障这支力量人员充足、发挥作用,省人社厅联合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发使用疫情防控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希望通过这项措施及时补充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力量,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开发岗位数量。出现确诊病例并被确立为中高风险的地区每个城镇社区可开发3-5个公益性岗位,中高风险周边地区可开发1-3个。此次开发的是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二是明确了工作职责。具体从事小区管控、人员排查、生活保障、防疫消杀、卡点执勤等社区防疫防控相关应急管理服务工作。
三是明确了招聘对象。为具备就业条件的适龄且龙江健康码绿码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确有困难的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
四是明确了岗位待遇。岗位待遇水平由各地政府自行确定,可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低保家庭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被招聘为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因此获得的临时性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此外,《通知》还指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出现疫情地区和周边地区可参照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