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9日讯 春节,孩子们最高兴的就是收到压岁钱了,不过不少家长都会说:“爸爸妈妈给你存着。”
结果就是存着存着就没了。小孩子好说,对钱没有什么概念,一转身可能就忘了;可稍微大些的孩子,面对被“没收”的压岁钱,就会有些“耿耿于怀”。
矛盾:母女压岁钱之争
12岁的雯雯家住我市龙凤区,从大年初三开始,就和妈妈谢女士闹起了别扭。
原来,今年过年,雯雯前前后后收到了6千多元的压岁钱。早在年前,雯雯就兴高采烈地计划好了压岁钱的花法:买手机、米奇书包,还有一套初中生必读名著,剩下的钱存起来,暑假再参加一个喜欢的夏令营。
可没想到,压岁钱还没等焐热乎,初三从姥姥家一回来,妈妈就“软硬兼施”地把压岁钱都“没收”了。还说,啥也不能买,这钱她先替雯雯存起来,等上大学用。
雯雯当然不高兴,说自己已经长大了,现在不比小时候,自己有权处理自己的压岁钱。
谢女士给记者发来微信说,看女儿这几天都不高兴,自己也不知道该怎样和她解释。其实,她不让孩子自己用压岁钱,倒不是非得占有这些钱,只是怕这么多钱在孩子那里,分辨不清什么该买什么不该买,把钱浪费了。
律师:父母不能据为己有
那么,压岁钱到底归谁?由谁支配?记者咨询了大庆鸿大律师事务所秦岚律师,秦律师介绍:
首先,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
其次,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受到不同限制,只能从事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因为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心智不成熟,因此只能从事跟年龄 相适应的行为,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虽然压岁钱归小孩子所有,但是,小孩子不能随意消费或者支配: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仅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这些都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本案中雯雯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只能购买一些日常用的书包、文具等,其他的大额消费都需要父母同意或者事后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再次,父母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不得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父母不能据为己有,也不能单纯为自己消费。
当然,如果父母想用压岁钱为未成年人购买供其本人使用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给孩子报辅导班等,则不在法律禁止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