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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下放首批39项行政处罚权
2021-02-25 07:04:30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公众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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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龙视新闻联播报道 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决定》,首批共39项执法权下放基层。乡镇和街道可对毁坏树木、垃圾不分类,以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等行为进行处罚。

  39项执法权都有啥?一起来看!

  1.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2.对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堆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处置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3.对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4.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5.对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6.对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7.对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8.对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9.对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10.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11.对不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和周末卫生日制度且逾期不改的和未按责任区实行及时清雪、清除污冰、清除垃圾污物制度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12.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13.对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14.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15.对攀登树木、掐花、摘果、折树枝等损坏树木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16.对施工单位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17.对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18.对未按照规定清扫、堆放、装运冰雪或者向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抛洒冰雪、液体或者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未按照要求清除因管线渗漏形成的道路积冰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19.对占用道路、广场经营性维修、清洗机动车辆,或在室内清洗机动车辆向室外排放污水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20.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21.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22.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和对树木进行剥皮、挖根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23.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24.对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25.对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26.对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27.对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28.对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29.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30.对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31.对未经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由街道进行处罚。

  3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33.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34.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将耕地转为非耕地,以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35.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36.对盗伐集体(个人)林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37.对滥伐集体(个人)林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38.对未经注册登记,擅自招收幼儿的行为由乡镇街道进行处罚。

  39.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由乡镇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