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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03-01 10:10:4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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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2月21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胡亚枫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振兴发展大局,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去年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27件,其中制定8件、修改10件、废止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7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8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8项专题调研和专项视察、1次专题询问、2次满意度测评,作出5项决议决定,有力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常委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迅速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依法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紧跟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听取和审议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的报告,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法治防线。适应形势任务需要,报请省委批准,修改完善了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监督、代表“三个工作计划”和本届立法规划。落实省委要求,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分别深入重点联系企业调研复工复产情况,提出推进企业供应链体系本土化、加大支持政策落实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等对策建议,推动解决了企业受疫情影响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常委会认真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加强工作协同,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5项执法检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立法调研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有力支持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工作,得到栗战书委员长和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充分肯定。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坚持对标对表,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中心任务中来谋划和推进,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落地生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去年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151件,保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坚决完成好省委交给人大的各项任务,牵头组织开展民主政治制度领域专项调研,为省委出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实施意见》提供参考。经省委同意,开展了专题调研,推动全省各级人大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实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举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读书班,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章,交流学习体会,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心走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振兴发展的实践力量。突出常委会党组引领示范作用,召开29次常委会党组会议、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做到思想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确保党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见。完善和优化依法任免程序,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主任的办法的决定》,修改《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依法保障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一年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3人,组织20人进行现场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任职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更好依法履职尽责。

  二、发挥立法引领保障作用,筑牢振兴发展法治根基

  常委会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工作思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深化经济领域立法。在全国率先制定《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界定、组织机构法定地位、资产经营、财务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法规形式固化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在省级层面为全国改革提供了“龙江经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法规出台意义重大,为全国立法提供有力支持。立足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和治疗疾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作用,重新制定《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明确了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在强化政府职责、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扶持中药材种植和精深加工、推动中医药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中药材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对于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法治保障作用。

  推进惠民立法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制定《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围绕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规定,制度设计大胆创新、务实管用,依法推动物业管理补短板、强弱项,打通一些公共服务事项“最后一公里”,最大程度惠及民生,引起社会热烈反响,赢得百姓广泛好评。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新增并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对辅警职责定位、招聘使用、权益保障、管理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系统性规定,为完善社会治理模式、建设平安龙江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发挥资源税政策导向和引领作用,有利于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加强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精准衔接。适应国家深化司法改革、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修改了《黑龙江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废止了《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依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修改了《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破除国有重点林区改革制度障碍,废止了《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部署,打包修改和废止15件地方性法规。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3次大规模法规清理。

  在立法工作中,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去年有4件立法项目列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机制,推进精细化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牵头起草8件法规和有关决定。对住宅物业管理等重要法规草案强化沟通协调和专家论证,实行“二审三通过”。坚持开门立法,认真做好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迈出新步伐。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合法性审查,指导设区的市在相关立法中强化水生态治理、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规定。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解读阐释工作,重要法规出台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讲法规,编印法规释义,主动讲好立法故事,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贴近民生,强化人大监督政治定位、法律定位,依法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法治方式推动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监督。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充分肯定全省经济加快复苏、企稳向好态势,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深入开展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专题调研,精选15个契合我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向代表发出为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建言献策倡议书,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落地、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7个方面、30多条有分量的意见建议,既为谋划“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也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规划纲要做好准备。专项视察全省对外开放情况,建议深化对俄全方位合作,把我省打造成为国家向北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对省政府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综合运用跟踪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推动解决执法检查和跟踪调研反映的问题,支持政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办事不求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省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监督。用法治力量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督促深入落实整改,依法推动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落实情况报告,开展相关调研,就全面加强河湖治理提出5个方面具体建议。省委书记张庆伟对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提出的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挂牌督战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目前我省黑臭水体治理全部达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省市两级人大同步行动、上下联动,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深入13个市地,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认真分析法律实施中的问题,督促强化农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建筑用地准入管理,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公众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满意度调查,听取和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聚焦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审计工作等报告,督促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对促进就业、民生保障、脱贫攻坚等领域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审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等重点任务。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保证依法及时用好国家下达的政府债券资金。利用预算联网系统,重点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总体情况和3个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整改成效进一步提升。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开展专项调研,促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就人民群众关心的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险工作、“看病不求人”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和有关方面完善政策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持续营造高效公平有序的医疗服务环境。增加监督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督促加强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应对重大疫情能力。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开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检查,督促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推动我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和拓展延伸。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常委会以执法检查方式推动公益诉讼专项决定落地落实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一作法在全国是首创,值得再复制、再推广。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作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了法治保障。作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全省就业目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在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不断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改进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让法律制度的牙齿有力“咬合”,切实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机制,突出针对性,增强互动性,注重实效性,专题询问效果明显。强化跟踪问效,对重点工作、难点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持续发力,抓出成效。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主动审查,确保国家法治统一。

  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站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为代表服务意识,健全代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法定职责。

  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紧紧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制定《黑龙江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办法》,持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组织503名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检查视察和预算审查等工作;邀请36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2次列席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全省设立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4117个,各级人大代表进站进家,并通过网络平台,实现线下线上联系群众的常态化、规范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积极推动解决民生难题,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

  精心组织代表活动。深入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常委会分两批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哈尔滨新区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情况,看变化、谈感受、提建议,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新区建设发展的浓厚氛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发出《致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广大代表履职尽责、各展所长,主动投身抗疫一线,踊跃捐款捐物合计4.2亿元,在抗击疫情、复工复产、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展现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时代风采。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推动有关方面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及时答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4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4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审议通过,9件已列入立法计划,1件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进相关立法。代表提出的387件建议,也已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对主任会议重点督办的9件建议和代表多年提出、两次交办仍不满意的建议,组织专家进行第三方评估,加大督办力度,让代表建议落地见效。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代表议案建议落实率、满意率明显提升。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利用网络视频举办了第四期代表履职学习班,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动态,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交流会,推动做好代表工作。为换届选举做准备,开展了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专项调研。认真完成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依法补选66名省人大代表、终止73名省人大代表资格。依法补选1名全国人大代表、接受1名全国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基础

  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三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党的建设,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新成效。认真接受省委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体检,对省委巡视组发现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坚持会前学法。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做学习贯彻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宣传报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好声音。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加大制度成果系统集成和流程再造力度,本届以来,常委会已制定完善5大类、122项工作制度,建立起职责清晰、程序规范、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有关专门委员会制定的加强与各级人大及相关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办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把“五细”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锻造“严细慎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密切与市县区人大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协同开展工作,共同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强化使命担当,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以及代表工作,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依法正确行使职权,为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确指导下,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机制举措需要进一步落实落细;人大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需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履职能力、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作出人大新贡献。

  一、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今年安排立法项目64件,其中年内审议立法项目15件、预备立法项目23件、立法调研项目26件。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改《黑龙江省邮政条例》《黑龙江省计量条例》。为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修改《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为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修改《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为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定《黑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为维护妇女权益,制定《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授权规定,作出《关于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国防和军队改革地方法治环境的优化。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和立法工作指导。适时召开第三次全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二、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执行、数字经济发展、汉麻产业发展情况报告,专项视察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跨境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情况。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黑土地保护、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跟踪问效,持续检查《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围绕促进民生社会事业发展,专题调研全省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专项视察历史文化传承情况。围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围绕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报告。围绕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工作、省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审议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三、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拓展代表工作形式和内容,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加强常委会与代表联系,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持续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更加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实效。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走进“一府一委两院”活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机制,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强化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丰富代表培训内容,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做好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两个维护”的各项制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适时召开全省人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研讨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讲好人大故事。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驰而不息改进作风,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锻造“严细慎实、精益求精”工作作风。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工作本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与市县区人大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现代化新龙江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