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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正式施行
2021-03-02 09:13:39 来源:牡丹江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张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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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3月2日讯 昨日,牡丹江市召开了《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施行新闻发布会,《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该条例的出台,对保护牡丹江市红色文化资源、擦亮牡丹江市红色文化品牌、促进牡丹江市红色文化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市领导王兆光、齐忠彦出席会议。

  近年来,牡丹江市紧紧围绕继承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全力推进“红色文化之城”建设,并使之成为塑造城市人文精神、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创新城市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和支撑。2019年底,牡丹江市启动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立法工作。《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础上,根据牡丹江市红色文化资源的状况和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制度设计,创新了管理措施,解决了管理难点。

  该条例实施后,牡丹江市将成立专家委员会,在准确把握红色文化遗存的文化内涵和文化价值的基础上,对全市红色文化遗存进行新一轮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力求全面掌握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现状,并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档案资源库,进一步挖掘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背后的深厚内涵。同时,市政府将把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纳入财政专项经费的支持范围,并将根据牡丹江市红色文化遗存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的原则,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和经费需求规划,分类、分批、分部门实施一批红色文化遗存资源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旅游企业还将依托红色文化遗存资源,推出更多以红色文化为主题的研学旅行、体验旅游、休闲旅游项目和精品旅游线路,不断丰富红色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升红色旅游的服务质量。今年的全省旅发大会,也将深入挖掘红色资源潜力,精心打造设计红色文旅产品和线路,引爆牡丹江市红色文旅市场。

  据了解,下步牡丹江市将全力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广泛宣传条例内容,落实各项保护管理措施,合理利用文化资源,让红色文化遗存活起来,让红色旅游火起来,让条例真正成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的法治支撑和“红色文化之城”的法治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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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文化遗存

  本条例所称的红色文化遗存,是指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所留存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旧址、遗址、文献资料和实物,以及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关的纪念设施。包括:1、重要机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战斗的旧址、遗址;2、重要人物和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故居、旧居、活动地、殉难地、墓地;3、反映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革命精神的重要文献资料和实物;4、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关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塑像等纪念设施。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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