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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深入企业宣讲《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2021-03-03 15:07:29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邹博宁
东北网3月3日讯 1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3月1日起实施。齐齐哈尔市为了深入贯彻宣传阐释《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新精神新要求,引导排污单位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回应企业关切,今天上午,市生态环境局走进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公司,开展“进企业、送法规、促发展”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讲活动。
据了解,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排污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条例》将首次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延长至5年。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申领、延续、变更排污许可证。《条例》施行前已实际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达到《条例》规定的条件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继续排放污染物。
宣讲后,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实地踏查了中车齐车公司相关水、气、固废、危废等排放情况,根据下步工作进行具体的探讨及部署。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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