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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2021-04-21 19:45:4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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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1日讯(记者 孙英鑫)21日,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把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作为立法价值目标之一。力求做到餐厨废弃物从产生、投放、收集、运输直至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全过程均纳入到《条例》的规制范围。一是在《条例》第四条规定了餐厨废弃物定点投放,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制度。二是在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台账和联单管理制度,同时,考虑目前我国计算机、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预判电子联单取代纸质联单将是大势所趋,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一并把相关数据电子化、信息化统计和处理作为鼓励事项,进行推广。三是因餐厨废弃物处理质效的优劣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进行适当的限制,由此,在第二十条规定了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必须与收运处置单位订立合同的要求,即明确了强制缔约义务。四是在第二十三条明确了禁止性条款,除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活动。五是第二十五条建立了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置机制。六是第十四条建立了投诉举报制度。

  据了解,《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24日经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