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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绩单”
2021-04-29 07:38:59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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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斩黑恶 清风正气护平安

我省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绩单”

  这是一场保障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伟大斗争;这是一项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关键之举。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战略高度,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场波澜壮阔、影响深远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正式打响。

  三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战法打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专项斗争收到显著成效,实现预期目标,取得重大胜利,优化了政治生态、社会环境和营商环境,提升了政法队伍的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据省统计局2020年全省民意调查显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表示“满意”的群众占97.51%。

  坚持党的领导 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合力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擘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路线图”。

  号角吹响,闻令而动。省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省委书记张庆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先后到省扫黑办、省公安厅和有关市(地)专题调研11次,作出批示53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书记专题办公会、全省动员部署大会等17次会议;其他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和公检法主要领导深入一线,督导任务落实。

  省委省政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发实施方案等规定性、指导性文件176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全省性会议21次,召开重要问题、重大案件、重点工作协调督办会近百次;省扫黑办抽调37人集中办公,实体化运行,统筹协调全省各级扫黑办形成上下联动、统分结合,高效运转、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省扫黑办与省纪委监委、省直政法单位联合印发加强协作配合规定性文件20余份,建立案件会商等机制6项,建立健全“线索核查双移交”“案件查办双专班”“情况进展双通报”办案模式,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政法机关共移交纪委监委线索3042件,全省涉黑案件55起全部实现联合办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构建起高效规范的组织指挥体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强力推进、有关部门协同发力、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成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强大力量。

  坚持依法严惩 有效遏制涉黑涉恶问题

  涤荡黑恶,唯有利剑高悬;铁拳出击,方能保民平安。

  明确主攻方向,集中精锐力量,分阶段、分领域、分层次勠力攻坚……全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坚强定力、“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意志品质,掀起摧毁黑恶势力的凌厉攻势,持续形成强大震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团伙572个,其中涉黑犯罪集团55个,破获刑事案件13487起,查冻扣涉案资产231.3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黑恶犯罪案件770件5406人;全省审判机关一审判决706件5149人,二审判决421件386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被告人1506人,重刑率达31.38%。

  ——线索核查清仓见底。省市县三级扫黑办和公安机关挂牌成立线索核查中心474个,公安机关组建突击队105个,完善梳理、研判、分流、核查、立案机制,形成闭环运行模式。

  ——“逃犯清零”取得突破。开展“百日追逃”行动,建立追逃行动例会、通报、奖惩等6项制度机制,多警种同步上案,运用科技手段研判追踪,全省抓获公安部确定的涉黑涉恶目标逃犯22名。

  ——大案“清结”完成任务。坚持以涉黑案件为主攻方向,以全国、全省挂牌督办案件为工作重点,以呼兰案件为重中之重,集中资源、集中时间、集中攻坚,召开挂牌督办案件专题会议31次,采取有效措施强力突破。目前,全省涉黑案件55起全部审结,攻克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骨头案”“钉子案”和一批长期悬而未破的重大刑事案件,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

  坚持深挖彻查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年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相结合,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既有力打击威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 “打伞破网”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线索核查三级联动机制,逐案分析,精准研判,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提级、异地、联合”办案模式,对中央和省委重点关注的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当地办案阻力大、久攻不下的重点疑难案件指定异地查办。全省涉黑案件55起,全部查出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涉恶集团案件139起,查出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5起,挖伞率为89.9%。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重大进展,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

  ——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省组织部门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基层组织换届中,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坚决防止候选人被黑恶势力操控、涉黑恶人员进入“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干扰渗透重点村、难点村,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把专项斗争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项目,夯实筑牢基层组织。清理受过刑事处罚村干部1215人,涉黑涉恶村干部57人,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944个。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基层战斗堡垒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更加巩固。

  ——重点行业领域得到有效治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始终高度重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持边打边治边建,落实“一案一整改”要求,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的目的。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殡葬、供热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打欺行霸市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严处网络涉黑涉恶犯罪、严管民间金融借贷,出台76项长效综合监管措施,促进行刑衔接,加强日常监管,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行业清源取得明显成效。

  回顾过去成绩斐然,展望未来使命在肩。站在新的起点,全省上下将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黑龙江,为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建设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