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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开放日”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他们这样说!
2021-06-07 08:21:18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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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全省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5家中院、4家基层法院作了交流发言,亮点纷呈、各具特色。

  哈尔滨中院

  哈尔滨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公众开放日”活动,已组织开放日活动1989次,邀请社会群众48833人。其中,中院组织开放日261次,参加群众9523人。

  开展“体验式”开放,让来院群众转变身份,亲身体验法官的工作流程,切实增强开放日活动的趣味性和普及性。推进“延伸式”开放,将常规参观开放日模式与开展庭审观摩、召开座谈会、法治宣讲、参加法院新闻发布会等活动有机衔接,进一步拓展活动开展的广度与深度。探索“线上云端”开放,两级法院联合举办“云端开放日”应对疫情给开放日活动带来的不便,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展示法院工作,弘扬刘春荣等优秀法官代表的先进事迹,在不断探索开放日活动形式灵活性和多样性的同时,努力讲好法院故事。

  牡丹江中院

  牡丹江中院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制度机制,压实落靠责任,严格考评管理,提升活动质效。打造“4+4”阵地,提升文化软实力:夯实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审判法庭、信息化审委会会议室、图书馆等4大“公众开放日”功能性阵地,打造以党建文化、法治文化、法院文化和机关文化为载体的4大文化平台,精心组织活动,活化开放形式,展现法院工作出现的新变化和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年来,两级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541场,邀请24716名群众走进法院。其中,中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86场,邀请3885名群众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司法,充分发挥“公众开放日”活动在本地区的辐射效应,把“公众开放日”办成讲述法治好故事、传播法治好声音、展示法院好形象的宣传平台,社会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

  大庆中院

  2017年7月以来,大庆两级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1519期,接待5.6万人次,中院即将在全省法院率先突破300期接待1.8万人次,充分发挥公众开放日彰显司法人民性、传递司法正能量的积极作用。

  树立开放思维,坚持高站位谋划。叫响“两个理念”,强化“两个意识”,出台“两个意见”,确保公众开放顺畅有序、精彩纷呈。大胆探索创新,坚持高水平展示。积极探索“共建式”开放,探索“云游式”开放,探索“规范式”开放,探索“套餐式”开放,突出抓好统筹结合,两级法院齐头并进。把公众开放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深化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代表委员联络活动结合起来,与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起来,与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结合起来。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司法、参与司法,司法才能更多地获得公众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黑河中院

  黑河中院以“定向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为举措,创新“四个结合”,着力打造公众开放日活动品牌。两级法院共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653次,累计邀请到院参观人员2.1万人次。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找准“切入点”。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对标对表,“一盘棋”推动,统一策划、统一实施,同频共振、合力推进,形成阳光司法的强大舆论氛围。

  坚持载体创新与内容创新相结合,突出“着力点”。搭建联络机制,用活庭审阵地,融入地域特点,针对辖区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邀请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少数民族乡代表来院参观座谈,促进民族融合。

  坚持内部建设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抓住“聚焦点”。制定精品路线,突出党建文化,跟进反馈提升。

  坚持服务大局与提升公信相结合,夯实“落脚点”。接受监督提升公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推进兴边富民,立足边贸需求,通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为边贸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绥化中院

  2018年以来,绥化两级法院共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816次,5万多人走进两级法院。

  绥化中院以“公众开放日”为载体,突出打造党建文化,用党建培根铸魂,形成了全院抓推进、全员抓推介、全年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积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通过主动开展“公众开放日”,汇聚民智民意,完善便民举措。始终把孕育梦想、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贯穿“公众开放日”活动始终。全力打造警务文化、廉政文化、书画文化、司法文化“四个文化长廊”和诉讼服务、文化学习、新闻信息、体能训练、党团活动、服务保障“六大文化中心”。针对来院参观群体的行业特点和个体差异,精心策划开放主题,实现主体与主题的深度契合,将“常态开放”与“私人订制”相结合,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开放形式的灵活性,实现从“被动受请”到“主动参与”的重要变化。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法院共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122场次,7000余人走进法院。组建“公众开放日”活动团队,实行“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均为团队成员,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创新推进“线上”普法工作,创新“美篇”“VR”两种互联网参观形式,让法院在疫情期间继续走近群众。重点介绍宣传特色亮点工作,推介司法品牌,同步做好“一网双微”法治宣传工作。结合重大节日节点,开展特色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

  龙沙区法院大力开展模拟庭审活动,通过体验式教育,提升法治教育效果,举办期数在全市居首位。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

  2017年以来,鸡冠区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117次,共1.5万人来院参观交流,获得社会各界代表的高度评价。

  4年来,鸡冠区法院坚持开放制度化、开放规范化、开放全面化“三化标准”,夯实“公众开放日”基础。坚持创新开放范围、创新开放形式、创新开放载体“三个创新”,活化公众开放日形式。坚持“三个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即通过公众开放日,建立起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让公众开放日成为宣传法院、宣传法官、理解法院工作的平台;通过公众开放日与群众的距离更近,群众满意度更高。

  下一步,鸡冠区法院将对接民众需求,在“个性”上求突破;强化联动对接,在“广度”上作文章;优化活动模式,在“深度”上求实效,让“公众开放日”成为法治宣传的流动载体和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教材。

  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

  尖山区法院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与人民群众零距离“约会”,让他们亲身感受更直接更透明更自信的“阳光司法”。以“赶考”心态搞开放,认真对待“公众开放日”,做足“功课”,积极“备考”,高起点策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开放,力争把每一个公众开放日都办出成效、办出特色、办出品牌;以“合唱”思维搞开放,注重结合实际、贴近群众,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切身关注的,统一“打包”,设计“和弦”,丰富“音色”,实现“大调”与“小调”的共鸣;以“摆摊”模式搞开放,借助网络媒体平台,深入探索更加方便快捷的开放形式,让法院“更聪明更智慧”。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结合直播互动交流,直面网络群众诉求,利用虚拟现实和网络技术构筑虚拟法院,打破实体法院局限性,扩展法院的延伸空间,最大限度拓展法院功能。

  漠河市法院

  漠河法院始终坚持以“促公信”为出发点,以“融普法”为支撑点,以“树形象”为基本点,以“创先争优”为着力点,公众开放日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坚持思想认识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持组织领导到位,确保活动持续开展;坚持全员参与到位,确保活动的内涵和深度。坚持“N+公众开放日活动”,借助漠河法院特有“北槌”特色党建资源优势、文化建设资源优势、现代化审判设施和规范流程优势,将“公众开放日+党建、文化、普法”相融合,丰富活动内容。坚持拓展外宣范围,实现外宣效果和社会形象“双丰收”。充分利用漠河作为中国最北城市这一地缘特征,向社会各界介绍“北槌”特色文化,结合节假日和纪念日调整开放时段,让社会各界代表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和便民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公众开放日”活动由单向展示转为双向互动,同时与重大案件庭审、宣判活动相结合,邀请网络大V进法院,提升活动宣传层级和力度。

责任编辑:郭丽颖

【东北网专栏】黑龙江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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