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地方新闻  >  牡丹江
搜 索
牡丹江市开展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行动
2021-10-12 09:51:24 来源:牡丹江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刘玮 艾俊良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10月12日讯 10月11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为了深入推进《牡丹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以下简称条例),从即日起,市城管局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条例》中涉及到职能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

  据了解,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牡丹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条例对市民的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倡导言行举止文明、爱护和合理使用公共设施、文明节俭办理婚丧节庆事宜,文明绿色祭祀等行为。同时,相关部门会对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养犬未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办理养犬登记,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及查处。

  从10月11日起至11月20日止,市城管局将按照“边规范边治理边提升”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各项治理工作,从环境卫生方面、园林绿化方面、市容环境方面、市政秩序方面、停车秩序方面进行治理。在不文明行为治理中,市城管局将加强街路清扫保洁,加大巡检力度,及时清除道路上的漂浮垃圾;及时制止惩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不按规定倾倒垃圾,乱倒污水等;禁止犬类入园,严格惩处破坏公园绿地、草坪等行为;清除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广场、桥梁及线杆、护栏、亭(厕)等市政公共设施上的各种张贴物及涂写物,拆除临街公益张贴栏。加强治理主次干道占道经营,取缔流动商贩,清理私设摊点、占道修车、占道理货等;全面清除私自占用公共停车泊位设置的地桩、地锁、交通锥或者其他障碍物等不文明行为。

  从11月21日—11月30日,针对治理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组织进行“回头看”,巩固和提高治理,同时从社会宣传方面加强引导和宣传。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