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9日讯 近日,市卫生健康委开展了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及监督管理,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保障儿童健康和安全。
督导检查期间,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市卫生健康委抽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城区托幼机构进行了抽检,每城区抽检2家,共抽检公立幼儿园3家、私立幼儿园5家。
此次,通过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保健室设置及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及资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制度建立与落实、入园和在园儿童体检、生活饮用水卫生(桶装水)、食堂食品留样及记录、传染病和新冠肺炎防控、物资储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了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下达了《托幼机构指导意见书》和《监督意见书》,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进行追踪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托幼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进行处罚,并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在市级抽查的同时,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也分别组织了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和监督执法机构,进行本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通过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室的设置管理水平,增强了从业人员卫生保健意识,增强了疫情防控水平,促进了托幼机构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