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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 守住绿水青山
2021-12-18 16:01:21 来源:东北网-联播融媒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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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在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黑龙江省以来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高效,案件反馈问题及时解决。

  在绥化市青冈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于力豆腐厂污水直排河道案件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通过现场询问和勘察,确认该豆制品加工部从今年9月份开始生产,日生产干豆腐240斤左右,日产生废水1.5吨左右,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自家房后沉井。

  青冈县环境保护局综合执法队表示,这个豆制品部因规模小、投资少,没有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每日生产干豆腐产生的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入自家房后沉井,属散乱污小加工作坊。对此,已对该加工部依法取缔,限期三日内自行拆除污染设施。加工部法人表示积极配合,立即停止生产,规定时限内拆除污染设施。

  为高效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绥化市坚持全面准确、及时高效的原则,对接收受理反映的信访举报案件,认真记录、梳理,第一时间交办属事属地单位,认真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12月6日,绥化市明水县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通达镇繁华村五队杨大骡子屯内,多户村民养猪,粪便污水随意排放,气味刺鼻,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案件后,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对猪圈附近的粪污进行彻底清理,并运至临时粪污收集点;在杨大骡子屯北侧150米处建设了2处分别为120m3的临时粪污收集点,已投入使用,同时,按照规范化、标准化排放的原则,由养殖户李丹阳购置了容积为3.5m3的玻璃钢大桶,挖掘2米进行深埋,用于存放猪的尿液,同时圈舍内采取干湿分离的方式,猪粪由养殖户每天清运到屯后的临时粪污收集点;由养殖户于伟明购置了防渗膜,建设了黑膜池,用于储存粪污,每周清运到屯后的临时粪污收集点,确保实现粪污按要求处理,综合利用。案件于12月8日提前办结。

  明水县将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成立镇粪污排放专项督导组,下沉到村屯开展全覆盖、全天候监督检查指导,坚决整治私排乱放问题;每个村组建粪污排放巡查组,逐屯逐户进行巡逻监督,尤其是对繁华村五队杨大骡子屯两户养猪户要实行24小时监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现象发生,并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乡镇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乱排乱放问题。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绥化市以来,绥化市积极动员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责任,积极推进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案件整改。再次整改落实,对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实行“四个机制”,确保案件办理高质高效,案件反馈问题及时解决,立行立改见成效。

  绥化市委书记孙恒义强调,要加大对群众信访案件办理的督办力度,对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市委副书记、市长孙飚赴海伦市共合镇共祥村,现场督办群众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绥化市建立“一案五交”受理机制、“一案一组”推进机制、“会商会审”研判机制、“一案六签”上报机制,通过实行“四个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体现市委市政府担当作为。

  中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调阅10批次材料,涉及绥化市的材料已经按照时限要求全部上报。转办绥化市信访案件71件,均在第一时间移交相关县(市、区)和部门进行核实、调查、处理。

  截至12月6日,督察组转办绥化市信访案件5件,均在第一时间移交相关县(市、区)和部门进行核实、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