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持续加强节日期间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力度,黑龙江省药监局部署各稽查处对辖区药店开展节日督查工作,2022年1月1日当天,共对全省92家药店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个药店落实进店人员体温检测、戴口罩、扫健康码的防疫要求,执行实名登记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规定等情况。本次抽查的药店基本都能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对个别药店未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
下一步,黑龙江省药监局将持续抓紧抓实抓到位,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加大对药店的检查力度,坚决落实药店疫情防控要求,有效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体系中的“哨点”作用。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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