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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致家长的一封信——请您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2022-01-07 19:22:46 来源:东北网-极光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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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意见),旨在解决学生作业负担过重、家长教育焦虑严重、家庭经济负担沉重等问题。“双减”意见落地以来,黑龙江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回归校园。

  一年一度的寒假即将到来,为巩固黑龙江省“双减”成效,严防学科类校外培训变异反弹,避免广大家长上当受骗,黑龙江省教育厅提醒广大家长朋友:

  一、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及“双减”工作要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要落实监护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送孩子参加“黑机构”或违规变异培训,有潜在的人身安全、暴力欺凌、疫情防控、退费难等诸多风险隐患。

  三、全国各地正在规范整治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批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转型或关闭。目前,黑龙江省没有合规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请家长不要相信非法广告宣传,特别不能贪图打折噱头预先缴费,谨防上当受骗。

  四、如学生确需参加校外培训,建议家长理性选择,选择培养孩子兴趣、发展孩子特长、助益素质教育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科学、适度安排孩子学习、生活和锻炼,在保证孩子健康安全的基础上,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请务必注意“四个要”和“三个不要”。

  1.“四个要”

  ——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根据孩子兴趣爱好,按需选择校外培训班;

  ——要选择正规机构(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

  ——要在报名时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缴费后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正规发票;

  ——要在接受培训期间,主动监督并配合培训机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监督培训机构配备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2.“三个不要”

  ——不要选择资质不全、违规办学的“黑班黑校”等机构,非法经营机构未经审批,缺乏有效监管,疫情防控、安全环境、教师资质等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难以有效维权;

  ——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节课时的培训费用,谨防商家以“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手段进行大额预收费,造成不必要损失;

  ——不要参加境外外籍人员进行的线上培训。

  各位家长朋友,“让每一个孩子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关爱每一个孩子,还给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理念,共同为孩子托举一片美好的蓝天。

  最后,预祝您和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和愉快的寒假!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2年1月7日

责任编辑: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