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走进绥化市专场节目关注了这样一件事:2013年,绥化市北林区进行了棚户区改造,陈女士的家也顺利动迁。面对即将搬进的新家,陈女士充满了期待。没成想,本该在2014年12月31日前乔迁新居,可直到现在,不仅新房压根没见到,就连动迁应得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也一分没有。8年里四处租房,给陈女士的生活增加了不少成本和压力。


旧房子被拆了,新房子见不到影,连北林区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与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也“人去楼空”。和陈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40多位居民,他们多次找到政府,却没等来结果。陈女士临时居住的地方,离动迁后的新家不远,而这个不远的距离,却让她望眼欲穿。
新房子什么时候能住上?
《党风政风热线》走进绥化市专场节目中,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文艺现场表态:“作为北林区的区长,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里向回迁居民致以歉意!这个楼盘占地12.7万平方米,其中1号楼有4户滞迁户,影响了1号楼的建设,而陈女士和其他41户居民都在1号回迁楼里。目前跟市执法局正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已经对影响1号楼建设的滞迁户,下达4次法律文书了,这样就可以将滞迁户的违建部分进行拆除,今年春天开工建设1号楼,陈女士和其他40多户居民今年就可以住上新房子了。”

安置补偿费怎么给?何时给?
绥化市住建局局长徐涛在节目中表示,安置补偿费的意义是为了保证被安置对象有居住场所,从签订合同开始就应该给居民,下一步尽快约谈开发商履行责任义务。拆迁安置补偿有三种:
一、临时安置补偿费。按照合同规定,补偿大致300—500元每个月(绥化市),如果超出了合同规定的年限没有回迁,应该双倍赔偿;
二、搬家费。从被拆迁的房屋到临时安置的场所,补偿安家费600元,从临时安置的场所搬到真正回迁楼房,补偿安家费600元,共计1200元;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希望包括陈女士在内的四十多户居民,早日搬进新家,相关的安置补偿费用,尽快发下来,让大家过个好年!《党风政风热线》将对此事进行持续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