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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食物我行我素 餐厅里吃榴莲也太自我了
2022-01-19 09:26:39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庄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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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1月19日讯 “公共场所,就不应该吃有异味的食物,都该顾及一下其他人的感受。”王女士说。

  近日,有人竟在洗浴中心的餐厅里旁若无人地吃起了榴莲,弄得餐厅里出现了刺鼻的气味儿,离得近的人都大呼熏得恶心。

  食客吃榴莲商家也无奈

  市民王女士说,她在位于高新区的GAGA生活沐浴馆洗澡时遇上了这件事儿。

  17时许,刚一进休息大厅的餐饮区,王女士就闻到了浓浓的榴莲味,还以为是商家推出了榴莲味儿的新食品。

  走入餐厅后才看见,有几名女子正在吃自带的榴莲。

  “我就闻不了这榴莲味儿,在超市一路过榴莲专区就要掩鼻绕行,没想到在就餐时还能闻到榴莲味儿,这还让我怎么吃饭?”王女士发现以后向服务员进行了投诉,但商家却表示很无奈。

  餐厅的服务员说,她也提醒了客人,但对方仍我行我素,实在没有办法。

  王女士说,除了自己投诉以外,餐厅里还有其他就餐者纷纷指责这种行为,认为不该在公共场合食用此类食物。

  “尽管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市民应该顾及他人的感受,尽量不带有刺激味道的东西去公共场所,这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在餐厅就餐的武先生说。

  味道确实大众说纷纭

  水果中,榴莲是一种奇葩的存在,喜欢吃它的人,对它爱不释手;不喜欢的人,对它“敬而远之”。

  那么,在公共场所吃榴莲这种带有强烈气味的东西,你会介意吗?对此,市民张女士说,吃东西完全是个人的事情,而且又没有严重影响到别人,如果觉得味道大,离远点儿就行了。

  蒋先生表示,既然是出入公共场所,就不能忽略别人的感受。榴莲不像一般水果,味道太大,确实有很多人不喜欢,不应该在密闭餐厅这种人多的地方吃,实在喜欢就拿回家去吃。

  市民张先生表示,在公共餐厅吃榴莲的行为,从道德方面来讲,确实是没有素质的事情。

  张先生说,每个人都不是孤岛,你的行为会关系着社会上的其他人。

  比如,在公共场合,周围还有很多人,所以,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考虑会不会影响到其他人,这也是对别人最起码的尊重和礼貌。

  法律无规定市民有建议

  采访中,多位市民纷纷表示,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在餐厅吃榴莲的行为,确实很不合适。

  对此,市民武先生说,榴莲的价格比较贵,也是比较有“争议”的水果,喜欢它的人认为榴莲是人间美味,而讨厌吃榴莲的人,根本就无法忍受榴莲的味道。

  武先生说,有时候在楼道里闻到别人吃榴莲都会感觉特别难受,那么,密闭的餐厅里有那么多人,必然会有一部分人无法忍受榴莲的气味,这几名女子没有充分去考虑他人的感受,太过自我、自私。

  虽然法律对此类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身为现实生活中的一分子,需要遵守基本的道德操守。

  简单来说,公共场合中不吃气味大的食物,属于基本的道德规范,一般人都需要恪守这个准则。

  武先生还说,法律之外还有道德,也因为有了道德的力量,社会才变得更加和谐。现在还是特殊时期,需要人们更加文明和自律。

  在餐厅吃榴莲的几名女子因此引发了“一群人”的不满,被人指责的经历应该会给她们留下深刻印象。毕竟,这是对道德的践踏。

  据了解,目前,除民航外,其他公共场合并没有禁止带榴莲入内的规定。

  市民建议,或许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对榴莲、臭豆腐等具有刺激性气味食物在公共场所的管理。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