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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医保待遇“等待期”调整!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
2022-02-14 12:11:29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袁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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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4日讯 2月13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欠费或中断超过3个月的,将自动停保,续保后,医保待遇的“等待期”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举例说,如果参保人员从4月份开始欠缴,在6月份把这3个月费用补齐,那么这3个月发生的医保费用是可以正常报销的;如果6月份没有补齐欠缴,6月末系统会自动停保。停保之后,7月份即便办理重新续保,从8月开始缴费,也会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11月份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市医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如办理医保转移,尽量不要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如果参保人员在单位和个体之间或者是单位和单位之间办理转移,中断缴费在3个月之内的都可以在办理续保的时候补缴,补缴后这三个月发生的医保费用,可以正常报销。

  

责任编辑:强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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