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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龙江进行时|绥化中院推进法治营商环境走实走深
2022-04-18 14:36:45 来源:东北网  作者:陈显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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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4月18日讯 (记者 陈显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绥化中院)牵头三项指标开展六项行动,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切实做到让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不出门、不求人、最多跑一次”,推动法治营商环境走实走深。

  绥化中院牵头的三项指标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办理破产、执行合同;开展的六项行动是:案件质量提升行动、执行合同攻坚行动、办理破产攻坚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攻坚行动、知识产权权益保护行动和影响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绥化中院院长程显波深入企业调研。

  绥化中院积极担当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者、责任推进者,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绥化新篇章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的司法保障。

  2018年,一对夫妻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受阻急需资金,便到哈尔滨银行海伦市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夫妻俩未按贷款期限还款,哈尔滨银行海伦市支行工作人员多次催要,二人却一直不还。

  2022年2月10日,哈尔滨银行将夫妻二人起诉至海伦法院。为尽快帮助金融企业讨回贷款,与二被告电话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调解中,诉前调解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劝说,释法明理调解,鼓励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双方最终就贷款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还款调解协议,二被告愿意一次性付清全部贷款。

  海伦法院利用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借款合同纠纷,通过非诉机制帮助这家金融企业在半个月内讨回全部贷款,在依法快速维护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法治营商环境。

  绥化中院推行的“1+2+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团队建设,加强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不断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

绥化中院院长程显波走进企业调研。

  此外,绥化中院还深入推进人民法庭“三进”工作开展,不断完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四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方式,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治营商环境走实走深。

责任编辑: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