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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龙江进行时 | 大庆持续深化“放管服” 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
2022-04-19 10:18:0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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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9日讯 (记者 陈显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程度,大庆市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出台了《大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办法》,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社会反响良好。该政策实施以来,惠及571户市场主体。

大庆市行政服务大厅。

  近年来,大庆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缩短,注册资本认缴制、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等关乎市场准入便利化的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准入速度,大庆市努力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开办便利度的堵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获取困难、取得时间较长,甚至没有获取途径这一关键点,在充分调研评估,听取专家建议,征求公众和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大庆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办法》,对依法可以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推行了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办法》对适用范围、承诺形式及责任、审查原则、负面清单、不适用情形、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大庆市行政服务大厅登记窗口。

  据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意义。首先是落实国家、省有关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具体体现,是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的生动实践,更是持续优化本地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其次是降低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节省了办事群众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以往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提交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现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仅需提交申报承诺书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可。再次是现有场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释放和利用,弥补了商业用房相对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经营者的创业成本。最后是加快市场主体准入速度,能够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

  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政策实施以来,大庆市已有571户市场主体采取了申报承诺制方式办理了营业执照,占新登记市场主体的8%。截止目前,全市市场主体累计达26.74万户。

责任编辑: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