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8日讯 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近年来,大庆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9·26”贺信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当好标杆旗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举全市之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凝心聚力争当资源型城市转型排头兵。
为了让民族团结之花在百湖之城开得更加绚烂美丽,一袭清晰美丽的创建图案呈现在人们面前。
——强化组织领导抓创建。大庆市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议,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大庆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自上而下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地企携手共建、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全域创建格局。对标国家测评体系,形成《大庆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配套制定示范点创建、“十进”活动开展、宣传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推进措施,引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成员单位联创成效初显。市城管局规划建设“红石榴主题公园”,打造“一带一路一广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景观;市委党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究;市社科联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团结进步理论研究纳入首批重点课题;市发改委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妇联、团市委等成员单位也结合自身职能,在重要节庆组织开展了一轮宣传活动。
——县区示范创建氛围浓厚。高新区、各县区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了专项工作方案,构筑起有领导组织、有责任分工、有任务分解、有考核评价的创建工作格局。林甸、肇源、龙凤、让胡路等县区在主要街路和入城口设置户外广告牌。各县区精心设计了1-2个示范点位,加大了投入力度,推动示范区和“十进”由组织策划向实施建设迈进。
——百项创建任务有序推进。目前,示范市创建的100项任务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相关档案资料收集、归档、造册有序跟进。《应知应会手册》《检查指导操作手册》《测评任务分解落实手册》已编制完成。在全市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0处,在市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推送创建工作信息112条,被省民宗委采用27条,大庆获得向国家民委信息直报权限。
为加速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推进、宣传教育、督查指导、服务协调四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发应知应会手册、实用操作手册、宣传教育方案和一系列规章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工作组会议和创建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难点问题、亮点培育和重点事项,保障创建工作全方位推进。同时,大庆市还将通过强化人才保障、强化编制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强化科技保障和强化服务保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保驾护航”,确保示范市创建成果全民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