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牡丹江市人社局下发的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止,对参加工伤保险的牡丹江市各类行业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标准
据了解,此次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标准为: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使用的费率为基础下调50%;2019年1月之后参保的,以参保时的费率为基础下调50%。
(来 源: 牡丹江晨报)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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