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第23号
为有效发挥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双鸭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5月31日上午7时,全市同步启动区域核酸检测,12小时内完成采样,24小时内完成检测。
二、检测范围
双鸭山市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流动人口),不包括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要按照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的组织下,携带手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采样。对于行动不便的居民,由所在社区(村屯)安排上门采样。
(二)采样期间,受检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佩戴口罩,保持间隔、有序排队,不交谈、不聚集,采样结束后及时离场。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社区组织员工参加核酸检测,确保检测全覆盖、无遗漏。
(四)对未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居民,将进行“赋黄码”管理,限制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解码。
(五)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传谣、无故不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携手共筑全市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