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3日讯 近日,省商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进一步扩大2022年消费若干措施》,发挥消费券“乘数效应”作用,挖掘市地消费潜力,有效引导居民消费,加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拓宽助企纾困渠道,保市场主体,加快推动全省经济稳定发展。
开展常态化促消费活动。组织系列专题促消费活动,借助传统节假日,推动美食节、啤酒节、年货大集、冰雪节、出口商品转内销等专题活动。以“国潮国货品质生活”为主题,开展“老字号嘉年华”专题活动;以哈尔滨中央大街等步行街为平台,开展“嗨逛步行街”专题活动。开展重点领域促消费活动。适时开展惠民汽车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家居消费季、绿色智能家电下乡、金秋油品促销等重点消费活动。鼓励商贸企业开展打折、满减、以旧换新等优惠让利活动,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
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创新线上消费,把握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特征,发展体验式、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推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组织“双品网购节”“网上年货节”、直播电商等促消费活动。培育“智慧+”消费,引导电商企业增加健康、绿色、智能等智慧产品,扩大餐饮、旅游、文化、体育、教育等在线服务供给。推动实体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传统商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线上线下融合,鼓励发展智慧商店、无接触配送等新型消费模式。
推动城乡消费协调发展。加快培育建设哈尔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餐厅创建,因地制宜发展夜间经济。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推动农产品上行,开拓全国市场,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推动品牌品质消费进农村,扩大农村消费。
出台鼓励促消费政策。发放政府消费券,支持各市(地)发放政府消费券,因地制宜制定政府消费券发放政策。支持各市(地)对居民购买新车(乘用车)、对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给予补贴。省级延续2021年政府消费券优惠政策,各市(地)视疫情情况统一组织消费券发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省级延续2021年新增限上企业奖励政策,加快限上企业扩容,省级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年度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限上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30万元,奖励资金实行省市分担机制,省级承担奖励资金的70%,市(地)承担奖励资金的30%。
强化促消费保障机制。发挥政府引导消费作用,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消费活动统筹谋划,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全力做好促消费工作。充分发挥“促消费扩内需工作专班”作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大类产品的运行分析和调度,深入挖掘每一个潜在增长点,形成省市县三级工作合力,有效促进消费增长。进一步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承接好国家政策措施,落实《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具体措施》,推动已出台的餐饮、零售、旅游等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帮扶力度,稳住更多消费服务市场主体,统筹好疫情防控和促消费工作,营造诚信守约、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