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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八项举措为企业“补血充能”,如何享受政策红利详解……
2022-08-01 11:02:28 来源:牡丹江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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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近日,牡丹江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和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聚焦市场主体留工培训、扩岗激励、稳岗返还等8个方面,为企业“补血充能”。

  据介绍,通知包括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8项具体举措,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是指对本年度内牡丹江市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城区、县(市),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本年度内牡丹江市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城区、县(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按照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参保单位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享受对象为:

  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

  补助标准为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享受对象为:

  上年度未裁员、裁员率不高于5.5%或30人(含)以下、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实施。

  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享受对象为:

  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降低标准为工伤保险按照年初费率下调50%;失业保险继续按照总费率1%的标准征缴。

  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政策的享受对象为: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及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质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22个行业企业。

  缓缴范围为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失业保险扩围政策的享受对象为: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不符合领取失业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牡丹江市城区和绥芬河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40元/月,所辖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市、林口县为300元/月;

  符合条件的以农民工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参照本地城市低保标准。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享受对象为: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年内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补贴标准为: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本地重点产业发展,取得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中级(四级)1800元、高级(三级)2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是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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