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路段及区域禁止采摘等行为的通告
(第52号)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强化绥芬河市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边境管控工作,现就严禁广大市民抵边活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未经批准进入边境地带(边境线延伸至我方一侧2公里内区域)从事采摘、采伐、狩猎等生产作业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绥芬河市南绥、绥二公路路段及向东延伸至边境线区域全线禁止进行采集、采摘活动。
三、南绥公路(大亚木业至鹿窖沟林业检查站路段)、绥二公路(黄河路北至鸟青山自然保护区路段)全线禁止停车,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对南绥、绥二公路沿线违法停车的管理力度。
四、严禁抵达边境前沿特别是别勒洼铁路沿线、鲍傅沟沿线、龙王庙沿线等区域从事网络直播、游玩等活动。
五、对于违反规定进入边境地带进行采摘以及其他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绥芬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2日
图片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