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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销差价超过30%即涉嫌哄抬物价!大庆市3家店被立案查处
2022-08-22 13:44:44 来源:大庆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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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8月21日

记者从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为全力保障

大庆市疫情管控期间

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有序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

于8月20日晚连夜进行排查走访

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检查中发现

2家超市、1家果蔬店涉嫌哄抬物价

现已立案查处

  8月21日,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高新区惠购生活生鲜超市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其销售的黄瓜进价5元/斤,售价7.98元/斤,加价率59.6%;芹菜进价4元/斤,售价6.98元/斤,加价率74.5%。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龙凤区莹阳客隆超市开展监督检查中,现场发现其销售的油豆角进价5.5元每斤,售价8.98元每斤,加价率63.27%。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萨尔图区一家美果蔬店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其销售的黄瓜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大葱进价3.5元/斤,售价4.58元/斤,加价率30.9%;白圆葱进价1.2元/斤,售价1.58元/斤,加价率31.7%;土豆进价2.2元/斤,售价2.88元/斤,加价率30.9%;青笋进价3.8元/斤,售价4.99元/斤,加价率31.3%。

  “上述2家超市、1家果蔬店未执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相关规定,进销差价超过30%,涉嫌哄抬价格。”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已依法对2家超市、1家果蔬店进行立案查处。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要求,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价格秩序。

  同时,广大市民如发现借疫情之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

责任编辑:王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