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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法院伦河法庭:离婚彩礼惹纠纷 悉心调解化心结
2022-09-07 09:40:39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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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一见钟情后,“闪婚”组成温馨家庭,本以为二人世界变成三口之家是幸福的开始,没想到爱情里许诺过的山盟海誓却敌不过生活的柴米油盐。当婚姻已无法挽回,“闪婚”两年,他的彩礼能否返还?

  小刘(化名)经媒人介绍与外地姑娘小娜相识,二人情投意合,恋爱后不到一个月即同居,开始了“闪婚”生活。按照女方要求,小刘交了10万元彩礼(包含礼金、三金、酒席费用),于同居当年12月18日举办婚礼(后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随着争吵的升级,小刘对小娜恐吓、施暴,小娜身心遭受到极大的伤害。在双方父母调和劝阻下,小刘多次写了保证书,但小刘还是不悔改。后来小娜因无法忍受跑回娘家,两人开始分居生活。

  2022年2月24日,小娜向海伦市法院伦河法庭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孩子由小刘抚养。

  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对彩礼问题发生争执。小刘认为,自己与小娜没有夫妻感情,因彩礼造成其家庭生活困难,小娜应该返还大部分彩礼款。小娜则认为,双方登记结婚数年,不同意返还彩礼。

  法官经调查认为,小刘婚前给付小娜彩礼,确实导致了小刘生活困难,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符合彩礼返还条件,遂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将情理与法理并用,释法明理、耐心调解。

  随着调解的进行,小刘与小娜的心结被打开了。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小刘抚养,小娜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结婚时购买的三金首饰及嫁妆由小娜享有,小娜当庭返还彩礼款4.5万元。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