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龙江打造“幸福河湖”
激扬岁月,水美龙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高位推动、攻坚克难,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全省各地坚持系统治水、水岸同治,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进行了全面布局。2021年,松花江佳木斯段建成东北地区唯一国家级示范河湖样板。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获得国务院河湖长制督查激励。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肇源县、道外区获得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奖励资金8000万元。

高位推进统筹治水大局
河湖长制推行五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打造幸福河湖”为己任,铁腕治水、依法管水、创新护水,全省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江河湖泊成为造福龙江百姓的幸福河、健康河。
河湖长制建立之初,黑龙江省强化顶层设计,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总河湖长,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担任省级河湖长,市县乡三级参照省级模式逐级落实同级河湖长,并将责任链延伸至村级。河湖长发挥头雁作用,高位推动、靠前指挥,直击河湖管护难题。
各级河湖长把贯彻落实《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抓手,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河湖长制六大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问题台账限时销号,落实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河湖长、河警长、民间河长多“长”携手,“亮剑护河”、暗访督察、媒体曝光、人大监督、考核巡视等招招奏效。各级各部门依托河湖长制平台,以“有实”之行动,创造出全社会关心河湖、爱护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2021年9月8日,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持续推进河湖综合治理,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2881条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253个湖泊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组织体系总计2万余名河湖长,省市县三级143个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全部由党委、政府领导担任。
黑龙江省高位推进河湖长制还体现在:省委、省政府连续4年开展高规格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委托第三方对125个县(市、区)全覆盖暗访,省、市、县三级河湖长联动作战。河湖长制被纳入市(地)经济责任目标考核和省委政治巡视内容。2021年,落实“明查+暗访+督办+约谈+述职+考核”履职模式,省总河湖长全年9次赴河湖现场巡查督导,省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引领各级河湖长巡河督导65万余次,解决问题1.1万余个。
铁腕碰硬整治河湖“四乱”
黑龙江省把河湖“清四乱”作为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的标志性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先后打响了全面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深挖彻查“四场战役”,累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2万余个,为全省江河防汛保安起到重要作用。2021年,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河道采砂整治及背后腐败问题深挖彻查专项行动。省政府出台《黑龙江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实现市、县采砂管理平台实时监管。29个纳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的哈尔滨市道外区阿什河“四乱”问题和547个纳入水利部督查系统的“四乱”问题全部按期完成整改销号。特别是道外区阿什河违建点位多、规模企业多、承载就业人口多、历史成因复杂,是一个“老大难”河段。哈尔滨市坚持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紧盯目标、迎难而上,最终于2021年12月20日全面完成阿什河道外段“清四乱”整改任务。此前的2020年4月,哈尔滨市还对投资约23亿元的呼兰河口湿地公园内238处、总建筑面积9.4万平方米阻碍行洪的建筑物实施清除,恢复了我国最大的原生态城市湿地景观的自然风貌。
锲而不舍倾心保护水环境
2021年,黑龙江省编制印发16个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2021-2023年)》,完成了嫩江、牡丹江、呼兰河3条省级河流和10条市级河流、8条县级河流健康评价工作。扣除自然本底影响,全省135个国家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优良水体)断面95个,占70.4%;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同比个数减少4个。水环境整体质量持续向好。完成松花江干流969个入河排污口调查。全省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65%和18%以上。优质水资源促进粮食总产达到1573.54亿斤,为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做出了贡献。
2021年,全省各地进一步落实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要求,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全省地下水用水量从163亿立方米降至129亿立方米,达到国家控制目标。以三江平原地区为重点,实施地下水压采“三水共治”,该地区1.6万眼灌溉机井实现分时段或永久封井。
随着全省区域流域水资源管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已完成跨地市重点河流水量分配、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和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2022年6月9日,为实现深层次治水的目标,印发省总河湖长5号令《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高位推动小微水体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河湖污染源头问题。全省全面排查小微水体4.3万余个,设置小微水体河湖长1.2万余名,正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