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以前不在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内,职工一旦发生工伤,需要单位支付有关费用,收到税务部门推送的《鹤岗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指南》后,我们顺利完成了参保缴费,为职工个人又添了一份保障。”鹤岗市某机关单位财务人员连声称赞。
据介绍,此前《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参保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工伤保险条例》的参保范围内,如果发生工伤,需要本单位自行支付费用。鹤岗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贯彻<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立足工伤保险费征管实际,与鹤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联合制定《鹤岗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指南》,集中两部门业务骨干联合开展“一站式宣传”,组织团队送政策上门,向用人单位全面解读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及待遇等政策,手把手带领缴费单位办税人员一步一步地体验公务员参保缴费全流程网上办,提供流程简化、要件互通的“定制式”服务,让缴费单位省时省力省心地办理参保缴费,获得了缴费单位的一致好评。
鹤岗市税务局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的理念,不断提升社保费征缴水平,对辖区内多个用人单位代表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切实做好机关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保障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公务员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健全公务员权益保障机制。接下来,将持续优化缴费服务,不断提升社保缴费“网上办”“掌上办”体验,让更多就业从业人员便利享受社会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