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系统
马韫慧、李云峰
杨艳红、刘庆林4名同志
荣获全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今天
我们就来一起认识他们
马韫慧

马韫慧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马韫慧坚持“怀群众感情,为人民司法”的职业理念,以法明、理透、情深工作方法,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点亮人心,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让百姓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真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用司法良知守护百姓的一方青天”,这是马韫慧追求的信念。她坚持司法为民便民,推行网上立案,创建一窗通办工作模式,建设了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勇当改革探路先锋,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一站式建设、诉讼服务平台、案件繁简分流,在科技助力公正司法的全面实施、网络全覆盖的推广应用等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业绩。
李云峰
李云峰肇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李云峰埋头审判事业,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践行公平公正理念。他对党忠诚,以新担当新作为肩负起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职责使命,任职新站法庭庭长期间勤勉为公,法庭2017-2018年办结案件1460件,有效维护辖区稳定和谐。他为民尽责,以葆初心扬正气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任肇源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后,深化管理,勇于创新,2019-2020年,执行局执结案件7886件,大幅度提升了执行效率。他勇于创新,以锐意进取的坚定步伐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2020年,李云峰任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着眼大局谋划推动工作,善于总结规律,敢于推陈出新,在一站式建设、繁简分流、人民法庭建设等多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李云峰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等多项国家级荣誉。风雨兼程二十载,不忘初心永向前。20年来,李云峰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司法事业蓬勃发展默默耕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官勇于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品质。
杨艳红
杨艳红 嫩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法官
杨艳红自2000年到嫩江市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把百姓放在心里,牢记对党忠诚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敢于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用真情架起与群众和谐关系的桥梁,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都献给了神圣的审判事业。她审理了近4000件案件,结案标的超亿元,无一件案件当事人缠诉上访。多次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新时代政法英模”等荣誉。
刘庆林
刘庆林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刘庆林从事审判工作32年中,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面临亲情、乡情、人情与法律的冲突时,永远站在法律的一边。他勇于担当、敢啃硬骨头,成功化解多起疑难有影响的案件。他思维超前、眼光长远,改革创新林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刑事犯罪的司法生态修复赔偿机制,创建多个环境资源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为林区法院的特色发展开辟了新路。曾获得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森工政法工作优秀领导干部、2021年龙江感动人物、黑龙江省新时代政法英模等荣誉。
2021年10月14日,刘庆林居家办公期间突发疾病,永远地离开了钟爱的司法事业、关爱的同事和挚爱的家人,用55岁平凡的一生,谱写了一名人民法官对法治的初心、对公正的坚守。“灯火常在,行者不孤”,刘庆林的精神和品格像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行的路,指引和激励着人们以他为榜样,努力做坚守法治的人民法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