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31日讯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恰逢今年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我市各级林草部门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湿地宣传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契机,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将保护湿地融入到全社会、融入到日常生活,让湿地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使湿地保护知识家喻户晓,确保湿地保护观念在社会上引起持续、强烈的反响,为开展湿地保护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走进校园,为孩子们上一节精彩的自然教育体验课。自然教育师通过图文并茂的课件,就湿地日的由来、什么是湿地、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方面的知识向孩子们进行了细致地讲解。在体验课中,还设置了实验环节,孩子们通过动手做湿地功能模拟小实验,了解湿地的重要功能。二是走入村屯,在村屯醒目处悬挂宣传条幅,利用普法宣传车深入到周边村屯,走街串巷入户宣传。讲解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宣讲破坏湿地资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杀害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使公众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湿地保护的责任感。三是走上街头,在人员密集的公园、街道、广场,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进行大力宣传,通过电视台滚动屏幕,微信公众号,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图册、宣传品等形式进行宣传。共悬挂条幅100余幅,发放宣传图册2000多本、宣传单10000余张。
湿地作为“地球之肾”,承载着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建设美丽中国具有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一是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同时,编制印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完善湿地保护管理的机制和体制,推进湿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使我市的湿地保护工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编制印发双鸭山市湿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全面保护湿地资源,科学恢复退化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三是更新我市湿地名录,开展湿地监测调查。结合全国“三调”数据,我市在政府网站公布更新双鸭山市湿地名录,并开展湿地监测调查工作。2022年,我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目标考核范畴,明确了“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责任意识。
随着“林长制”的全面实施,市林草局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推行湿地休养生息,完善湿地名录制度,以“林长制”促进湿地保护显成效,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构建和谐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