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帕金森氏病、癫痫和肝豆状核变性
近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医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增强医疗保障能力,根据《关于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待遇和进一步规范门诊特殊疾病(治疗)及门诊慢性病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牡丹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又增三个病种的申报认定,它们是帕金森氏病、癫痫和肝豆状核变性。
据介绍,目前,牡丹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共有21种。结合牡丹江市门诊慢性病管理有关政策,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流程为符合门诊慢性病认定条件的参保人员,随时到指定医院进行申报。
认定医院结合工作实际,受理申报和组织认定,具体流程以认定医院实际要求为准。认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慢性病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两年与本人病情相关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和相关辅助材料。
经认定合格后,在次季度第一个月起,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结算待遇。
据了解,目前帕金森氏病、癫痫、肝豆状核变性三种新增门诊慢性病认定医院在牡丹江市只有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门诊慢性病待遇实行按季度定额管理,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20%后,城镇职工统筹金报销80%,城乡居民统筹金报销70%。
城镇职工除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种外,享受两种及以上待遇的,统筹金合并支付900元/季度。门诊慢性病季度限额不设起付标准,不累计、不滚存,不结转。统筹金支付金额统一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若参保人员因病情卧床无法行动的,代办人员到认定医院进行申报。认定医院将组织工作人员到参保人员家中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