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4日讯(张冷 记者 葛金鑫)1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哈尔滨市民政局聚焦特殊儿童群体所急所盼,用心用情用力强化保障,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切实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水平。
从2022年1月1日起,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585元/人月,增幅达10%;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255元/人月,增幅达36.7%。哈尔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在东北地区四个副省级城市居首位。
保障对象范围为:具有本市户籍的0-18周岁孤儿;享受保障的孤儿成年后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连续就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标准执行。同时,明确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孤儿监护人的家庭收入。
此次提标惠及哈尔滨市160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提升了哈尔滨市特殊儿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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