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黑龙江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