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难测,“掏心掏肺”拿他当朋友,对方却只把你当冤大头。近日,嫩江市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受害人交友不慎,88万差点“不翼而飞”。
崔某和杜某是好朋友。崔某借用杜某车辆时,发现车钥匙上有防盗门钥匙,便产生盗窃之念,自行配制了杜某家的钥匙,并购买外卖员的头盔、衣服、箱子、电动自行车等物品。
准备工作就绪后,崔某伪装成外卖员,携带角磨机进入杜某居住的小区,确定杜某家无人后,使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防盗门进入室内,使用角磨机将室内保险柜切开,取走柜内88万元现金。后崔某将偷配的钥匙、衣物等弃入江中。

当晚,杜某发现保险柜钱款被盗,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认出是朋友崔某盗窃。杜某妻子给崔某打电话询问,崔某否认。杜某报警。随后,公安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此时,杜某又通过手机微信将一张监控拍下的人脸截图发给崔某。崔某承认入户盗窃,并表示会把钱送还。崔某驾车来到杜某家附近,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还在车后备箱查获被盗人民币88万元,全部返还被害人。

到案后,崔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被损毁的保险柜和防盗锁经济损失人民币3250元,取得了杜某的谅解。
嫩江市人民法院认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崔某具有坦白情节,全部赃款返还被害人,并赔偿被损毁物品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依法判处崔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郭丽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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