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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醒您 3·15擦亮双眼!
2023-03-15 15:46:45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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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周某在某网络平台的某某嘴食品店处网购10瓶450ml“原味大窖嘉宾老汽水”,实付款15.90元。收货后,周某发现收到的饮料分为大窖嘉宾、大窖橙果汽水两类,各5瓶。其中,“大窖嘉宾”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外条形码也扫描不出商品信息。并且,这些饮料与某网红饮料“某窑”的包装相似,但是LOGO有所不同。周某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某网络平台投诉。客服人员表示:“反馈的问题经核实,商品存在劣质质量问题,链接已经下架删除,现平台支持仅退款处理。”因此,双方未达成一致。周某遂诉至甘南县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周某提供的交易订单,能够证明其与某某嘴食品店的网络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某某嘴食品店负有交付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义务。周某收到饮品后,向网络销售服务平台反馈质量问题,得到的回复为该饮品确实存在“劣质质量问题”,某某嘴食品店亦未有证据证明该饮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属于“明知”所经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情形。遂判决其向周某退还货款并赔偿1000元。

  到底是何品牌?

  家住黑河市爱辉区的赵某在某购物APP一网店购买了某品牌的无人机。该商品详情页中显著标明该商品为某品牌。赵某收到货物后,按照要求进行连接和使用时,无人机突发黑屏现象直接掉落地面,导致机器受损严重。后赵某与该商铺进行沟通,想要查询这款品牌无人机的真伪,店铺客服称芯片是某品牌的,而无人机则是其他牌子的。双方对此发生了争议,赵某起诉至黑河市爱辉区法院。

  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赵某与该购物APP店铺之间存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该店铺销售的无人机,仅芯片为某品牌制造。在销售该商品时,店铺未如实告知赵某该机器的真实信息,误导赵某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该行为构成消费欺诈,法院依法判决店铺全额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温馨提醒

  网络购物虽然方便但更要防患于未然。消费者必须仔细甄别,如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与经营者或购物平台沟通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责任编辑:郭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