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1日讯(记者 许诺)今年3月24日是第28届“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宣传主题是“你我共同努力终结结核流行”,旨在呼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终结结核流行,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通称结核菌)感染人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在不治疗情况下,肺结核患者肺部病变吸收愈合十分缓慢、反复恶化和播散,病程迁延,形成空洞及纤维化,对肺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导致患者生活质量显著降低,从而影响健康、工作、生活和学习,甚至危及生命。
肺结核病主要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染,这种传播方式大大增加了结核病传播风险。当肺结核患者大声说话、咳嗽或打喷嚏时,将带有结核菌的微沫散播于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带有结核菌的微沫就可受到结核菌的传染。有研究表明,一个未经治疗的排菌的肺结核患者,一年内可传染10至15名健康人,大概有10%的被感染人群在一生中发病。
由于结核病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播,传播途径难以切断。要尽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咳嗽、咳痰超过两周、咯血或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一旦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就应及早到定点医院进行就诊。肺结核病抗结核治疗的时间至少要6-8个月,如接受规范治疗,治愈率能达到95%以上,治愈肺结核关键就是坚持规律服药,如果不能坚持规律服药或自行停药,就会逐渐产生耐药,将很难治愈,也会大大增加治疗费用,甚至还可能把耐药的结核菌传染给周围人。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一般接受正规抗结核治疗2-3周后,痰内结核菌可迅速减少或消失,对周围人群多已无传染性。因此,发现并治愈肺结核患者是控制结核病传播流行的最有效措施。
肺结核以呼吸道传播为主,发现传染源后要采取隔离等防护措施,减少患者与家庭成员、同事、同学等密切接触。患者在必须与他人接触时要佩戴口罩,避免结核菌的扩散;患者要注意不要面对他人咳嗽、打喷嚏,要用手帕或手肘内侧捂住口鼻;不随地吐痰,要把痰吐在痰盂内,然后进行消毒处理。排菌结核患者还应尽量避免与婴幼儿、老年人密切接触;要注意居住和工作环境通风,通风最简单的做法是打开门窗让室内有自然风,建议每天至少通风2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新生儿出生后接种卡介苗,对于预防儿童结核病,特别是预防儿童粟粒性结核和结核性脑膜炎效果显著。另外,对感染结核菌后易发病的高危人群,可进行结核病的预防性治疗。因为结核菌可在人体内长期存在,一旦人体抵抗力降低,结核菌就可能快速繁殖,人就可能发病。这些高危人群包括:与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5岁以下儿童和学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使用肿瘤坏死因子治疗患者、长期应用透析治疗患者、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者、矽肺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等。
近年来,黑龙江省制定了《黑龙江省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实施方案》。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核病防控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为遏制结核病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2019-2022年,全省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全省肺结核报告发病数由2019年的22474例减少到2022年的15525例;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68419例,成功治疗率保持在85%以上,实现了《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