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艳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警方通告
2022年7月11日,大庆市公安局让胡路分局依法对聚力金服公司业务员赵艳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为查清案件事实,保护广大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仍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经赵艳民介绍在聚力金服投资的投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按照本通告要求,尽快向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投资期间的投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与涉案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复印件;同本案有关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电脑截图以及宣传资料、证明文件等证据材料)。
二、警方敦促与犯罪嫌疑人赵艳民有关的从业人员以及聚力金服大庆分公司从业人员主动向办案单位报告在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况,并提供银行卡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本案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并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拒不配合调查,故意隐瞒、隐匿、转移、毁损涉案财物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维权,合理表达诉求,谨防维权陷阱,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联系人:贺警官
联系方式:0459-6888110 13258638110
大庆市公安局让胡路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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