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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欠我钱,为啥抓我……”
2023-05-10 15:27:00 来源:大庆高新区法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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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索要债权也要合情合理

更应符合法律规定

近日

大庆高新区法院对一起

用非法拘禁手段

索取合法债权的案件

进行了公开宣判

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四名被告人

有期徒刑一年至七个月不等刑期

  2021年1月初,被害人胡某先后从被告人管某经营的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两辆高档轿车。在租期内胡某造成了两辆车发生故障,管某遂将车辆送至修理厂维修,并支付了数万元的维修费。修完车后,管某认为这些费用应由胡某承担,为此,管某多次打电话联系胡某,胡某也答应承担责任,但是就是没钱。后经多次索要,也未能拿到一分修理费。管某对此特别不满,并暗自表示将找人好好教育一顿胡某。

  当月22日凌晨,被告人管某找到金某、郝某、闻某及牛某(另案处理),以索要修车款名义将胡某强行带至汽车租赁公司。期间,管某、牛某、金某殴打胡某。当晚,管某等人又驾车找了合租车辆的另外两人,但因协商未果而遭到报警,胡某才回到家中。

  23日下午16时许,管某、金某、闻某与牛某四人以同样方式将胡某强行带至公司,继续催促胡某还款。期间,胡某支付维修费4500元,第二天晚上8时,胡某回到家中,又支付2500元修车费。

  31日21时许,管某、金某、闻某和牛某又以同样方式将胡某强行带至公司。管某、牛某、金某对胡某实施殴打,管某、牛某指使郝某看管胡某打电话借钱。

  次日9时,胡某家属报警,管某、闻某、郝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管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金某。后经刑事技术鉴定,胡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管某、金某、闻某、郝某为索要合法债务多次非法拘禁他人,并对他人实施殴打,四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四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管某、金某、闻某、郝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七个月、七个月。

追讨欠债本来无可厚非

但以非法拘禁他人等

非法手段索要债务

可能违法构成犯罪

因此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索债

切勿让有理变成了无理

责任编辑:杨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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