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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55天!黑河市爱辉区进入禁渔期
2023-05-28 08:16:03 来源:东北网-极光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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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黑河市爱辉区2023年禁渔期通告

  为增殖养护黑河市爱辉区渔业资源,维系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林蛙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2023年禁渔期通告》等有关规定,结合黑河市爱辉区实际情况,在全区范围实行禁渔(捕)制度。现将禁渔(捕)期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渔(捕)范围及时间

  (一)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黑龙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水泡等水域为55天,自6月11日0时至7月15日24时,10月1日0时至10月20日24时。

  (二)林蛙

  全区境内野生林蛙种群的禁捕时间为全年;林蛙人工增殖群体捕捉实行专项(特许)捕捞管理,禁捕时间为6月15日0时至8月1日24时。

  二、禁渔(捕)要求

  (一)在禁渔期内,禁止除娱乐性垂钓之外所有作业方式。严厉打击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

  (二)禁渔期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专人看管,不能集中管理的要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

  (三)禁渔(捕)期因教学、科研、增殖放流等特殊需要从事捕捞作业的,以及在增养殖水体开展捕捞活动的,须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

  (四)禁渔期禁止销售野生水产品。禁渔期销售水产品需提供来源及购买收据等证明材料。林蛙禁捕期禁止销售林蛙,非禁捕期销售林蛙要提供林蛙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完全人工养殖户销售林蛙要持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五)对于违反禁渔(捕)期规定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三、举报电话

  0456-6106733 0456-6101153

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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