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体现组织澄清是非、保护干部的鲜明态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4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大庆市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胡某某澄清正名
2023年5月,群众冒用王某某姓名举报胡某某收受王某某2万元现金后,多次以物业服务质量不高等理由不支付市住建局龙南大厅物业费并继续暗示索要钱财等问题。经查,市住建局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了物业费,王某某未向胡某某送过2万元现金,胡某某也未暗示向王某某索要钱财,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7月,大庆市纪委监委向胡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胡某某澄清正名。
二、肇源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肇源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王某某、干部室负责人潘某、干部室科员刘某某澄清正名
2022年5月,群众实名举报王某某处置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线索时泄露案情,同年12月举报人又举报潘某、刘某某包庇王某某问题。经查,王某某未向他人泄露案情,潘某、刘某某也不存在包庇王某某问题,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7月,肇源县纪委监委分别向王某某、潘某、刘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以书面澄清方式为王某某、潘某、刘某某澄清正名。
三、肇源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肇源县交通运输局综合管理股汽修岗负责人袁某某澄清正名
2022年11月,群众实名举报袁某某办理汽修行业运管证及年检期间索要500至1000元等问题。经查,举报人只是道听途说便将该问题形成材料举报。核查组对肇源县2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随机走访,均反馈没有被索要过钱财,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2月,肇源县纪委监委向袁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袁某某澄清正名。
四、杜尔伯特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杜尔伯特县自然资源局原局长刘某某澄清正名
2022年5月,群众实名举报刘某某违规批准他人在杜尔伯特县一心乡前锋村前山屯占用耕地建楼并收受贿赂问题。经查,该地块为废弃地,允许建房使用,土地使用人为该村村民,建房档案要件齐全、审批程序合法,刘某某和土地使用人互不相识,未发现存在行贿受贿问题,举报问题失实。2023年4月,杜尔伯特县纪委监委向刘某某本人发出澄清函,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以书面澄清方式为刘某某澄清正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坚持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正名协同推进,激励党员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庆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