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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网信办关于开展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2023-07-26 09:02:21 来源:黑龙江省委网信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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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

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保障体系,根据《黑龙江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1〕5号)关于“省委网信办按照国家标准,组织评估和认定本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的有关规定,省委网信办决定联合省公安厅、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组织开展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征集在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具有较强技术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黑龙江省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自愿申报、公开透明、择优评选、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通过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选拔确定支撑单位,授予“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纳入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工作体系、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技术支撑体系,在省委网信办的统筹协调下,参与网络安全事件的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急处置、应急技术支撑等工作。

  二、遴选标准

  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黑龙江省内或在黑龙江省设有固定办事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能够并且愿意为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资信良好。

  3.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组织管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具有3年以上网络安全领域从业经验,具有建设、服务或应急处置等相关资质,所提供技术服务全程安全可控。

  4.在黑龙江省内具有稳定的本地技术队伍,从事网络安全应急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5人,至少4人具备行业认可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技术资质(如CISP、等保测评师),至少5人具有大型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经验,至少2人具有渗透测试技能,至少1人具备取证分析能力。

  5.在网络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态势感知、威胁情报、APT、取证溯源、流量分析、网络空间资产测绘、渗透测试、风险评估、漏洞扫描、终端检测等)、安全评估(安全工程、安全开发、安全集成、安全运维、代码审计、攻防竞赛等)、应急处置(容灾备份、灾难恢复、数据备份、应急处理、安全加固、终端防护、主机防护等)、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数据分类分级、数据加密、数据水印、数据脱敏、数据防篡改、数据备份、认证评估、咨询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移动安全(移动应用安全、移动业务安全、移动应用安全合规检测、风险评估等)、新基建安全(云抗D、云WAF、云基础架构安全等)、新技术安全(物联网、车联网、产业互联网等)等网络安全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优势。

  6.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包括相应岗位、人员,以及实施网络安全应急服务必需的工作环境、研究环境及相应设备和工具。

  7.服从省委网信办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积极参与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安全保密规定,保守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工作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应急支撑工作中涉及的系统信息和数据安全。

  三、遴选流程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提交《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申报书》《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书”,内容详见附件),于2023年8月7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hljcacse@163.com。申报单位须保证申报内容准确、真实,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2.资料审核。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研究提出申报单位技术支撑能力评审名单。

  3.专家评审。组织网络安全领域的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各申报单位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遴选建议名单。

  4.名单公示。初步的遴选单位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将对收到的有关异议或举报进行调查核实。若发现严重问题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相应的遴选资格。

  5.结果发布。确定支撑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发布,授予“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有效期为2年。

  四、支撑单位享有的权利

  1.在项目招投标、商务宣传时对“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称号的使用权;

  2.本单位与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黑龙江分中心(以下简称主管单位)成功合作案例的宣传权;

  3.获得主管单位提供的网络安全报告和信息;

  4.优先参与主管单位组织的网络安全交流活动、课题研究或其他专项工作;

  5.优先获得推荐向重要信息系统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网络安全保障服务工作的机会。

  五、支撑单位需履行的义务

  1.接受主管单位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遵守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和工作要求;在发现涉及黑龙江省的重要网络安全信息后,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报告所掌握的情况。

  2.配合主管单位开展网络安全动态或事件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数据、技术和设备支持;积极参与主管单位组织的网络安全交流活动、项目合作或其他专项工作;积极提供其他形式的支撑工作,如重大活动保障、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科技创新研究等。

  3.建立7×24小时联系机制,明确应急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及时报备更新情况,确保通信畅通;根据有关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值守工作规范,按照应急响应不同级别,配备相应的值守力量。

  4.每季度报告网络安全工作支撑情况、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典型案例及以支撑单位名义开展的招投标及商务宣传、市场活动、安全服务等情况。

  5.严格遵守主管单位以及相关用户单位的保密规定,保守合作和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秘密信息。

  六、管理考核

  按照《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管理考核办法》,省委网信办组织对支撑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支撑单位参加下一届遴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对支撑单位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所提供的网络安全产品和技术服务存在安全风险并产生一定危害的、应发现而未发现所服务用户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隐患风险的、网络安全事件处置与配合调查和取证工作不力的、违反相关保密协议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恶劣情况,一经发生将在全省通报取消支撑单位称号,并取消下一届支撑单位申报资格。

  附件:1.第三届黑龙江省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遴选申报书

  2.申报信息汇总表

  (联系人:于洪君,联系方式:0451-58685734、13030046980)

  黑龙江网信办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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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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