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宁市出现洪涝灾害后,重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东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应急管理职能,全力支持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发挥防汛办职能,综合协调召开防灾救灾会议5次,统一指挥全市疏散转移群众18000余人,启动四级应急响应2次,三级应急响应2次,二级应急响应1次。
二是做好防汛物资保障工作。积极调运、采购、储备救灾物资14907件(个),发放救灾物资12000余件(个),为救灾救助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三是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组织设立转移集中安置点27处,集中安置2728人,发放生活用品3100余件(套),保障10500人(次)食物供应,确保转移人员临时基本生活供给。
四是第一时间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党员先锋队、志愿者服务队2800人,调动运输车辆、铲车、钩机等大型机械300余台,对受灾镇村开展援助,全力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村民基本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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