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伟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子鹏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谷新宇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国钊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卫民为宝泉岭人民法院新华人民法庭庭长;
黄学昆为宝泉岭人民法院名山人民法庭庭长;
孙宏昌为宝泉岭人民法院绥滨人民法庭庭长;
王洪伟为宝泉岭人民法院普阳人民法庭庭长;
邹明华为建三江人民法院七星人民法庭庭长;
吕强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勤得利人民法庭庭长;
王珍珍为建三江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刘志华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常海霞为红兴隆人民法院饶河人民法庭庭长;
杨立业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宏图人民法庭庭长;
李婧婧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卫星人民法庭庭长;
伊晓宇为红兴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汪浩然为红兴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张伟为九三人民法院齐齐哈尔人民法庭庭长;
姜校锋为九三人民法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庭长;
周美玉为九三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赵校书为绥北人民法院佳南人民法庭庭长;
孙海峰为绥北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贺军为绥北人民法院红光人民法庭庭长;
叶长清为绥北人民法院青年人民法庭庭长;
董晓平为绥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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